关于印发《全市国动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国动办、各人防工程责任单位、市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领导指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确保全市国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根据市安委办、消安办工作部署,我办制定了《全市国动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六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4月23日
全市国动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国防动员工作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组织开展国动系统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为,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上级各项关于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围绕人防工程火灾防控薄弱环节,坚持“防大火”和“控小火”一体推进,压紧压实人防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增强火灾防控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做到真动、真查、真改,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范亡人火灾事故,为我市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居乐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重点
重点整治利用人防工程开办的商场、地下营业场所、地下车库和仓储等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紧盯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指示标识、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运行情况;有无私拉乱接、电路老化现象;是否生产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充电以及安全用电情况;商场和地下室住人用火、用电、用气情况;是否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应急演练、灭火技能培训及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情况等,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监督责任单位落实安全措施。
三、工作分工
各县(区)国动办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照整治重点,精心组织实施,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各人防工程责任单位负责所在人防工程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四、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4月25日前)。各县(区)国动办要立即开展消防安全形势研判,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印发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专题动员部署,有重点、分层次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二)组织实施(4月26日至9月20日)。各人防工程责任单位要全面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对一般性问题隐患要立查立改,重大风险隐患要清单式整改。各县(区)国动办要开展辖区内人防工程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督促企业全面排查整治消防安全隐患,指导帮助人防工程管理单位解决重点难点问题。
(三)巩固提高(9月21日至9月30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工作成效,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工作措施,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不断健全完善人防工程消防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和隐患排查双重预防机制,推进国动系统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五、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责任。各单位要把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从严从细抓好落实。
要将消防安全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评,强化与消防部门信息互通和联合执法,督促人防工程责任单位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全力提升人防工程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单位要采取“明查+暗访”方式,抓早抓小,把火灾隐患发现在萌芽、解决在当地。对检查的人防工程管理单位都要实行清单化、台账式管理,明确整改措施、整改责任,谁检查、谁签字,谁监管、谁负责。
(三)整治违法行为。各人防工程主管部门要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易改不改、重复出现的火灾隐患,特别是涉及直接引发火灾事故的突出问题,坚决予以查处,坚决杜绝“只检查不执法、只执法不处罚、只处罚不整改”等问题,坚决防止风险隐患演变为重大火灾事故。
(四)强化教育警示。各单位要加大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力度,充分运用典型火灾、“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提升宣传质效。要广泛发动社区人员、人防志愿者等力量,加强人防工程消防案例宣传,完善人员密集场所的警示、提示宣传,督促管理单位组织开展全员消防教育培训。
请各单位自5月份起,每月20日前报送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各单位在检查中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风险隐患的,要及时填写《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见附件3);9月2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联系人:薛祖运 联系电话:3378523
邮箱:819681696@qq.com
附件:1.“八条”刚性措施
2.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登记表
3.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附件1
“八条”刚性措施
一是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的,一律立即拆除。
二是门窗上设置金属栅栏、防盗网以及灯箱广告牌等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一律拆除或设置易于从房间内部开启的装置。
三是3人以上住宿与生产、经营、储存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或“前店后宅”“下店上宅”未进行防火分隔的,一律按规定进行防火分隔。
四是一律不得在用于居住的自建房内设置冷库或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
五是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违规住人的,一律责令限期搬离。
六是在门厅、楼梯间、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以及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的,责令立即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依法予以处罚,并督促整改到位。
七是每层面积超过200平方米或建筑层数超过四层或住宿人员超过10人的,一律设置2个安全出口、2部逃生楼梯。
八是对存在重大火灾风险和重大隐患的,一律依法予以临时查封、挂牌
附件2
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填表单位: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人防工程名称 |
人防工程用途 |
发现火灾隐患(条) |
整改火灾隐患(条) |
整改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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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重大风险隐患场所登记表
单位名称: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序号 |
场所名称 |
地址 |
负责人 |
重大风险隐患情形 |
整改措施 |
整改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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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重大风险隐患情形是指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防火分隔不到位、消防车通道、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占用堵塞、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用焊、消防设施器材设置不符合标准或损毁停用、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住人存货、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等9类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