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的通知
各县区国动办:
人防工程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存战争潜力的重要设施。加强人防工程建设、维护管理、监督检查,是各级国动部门的重要职责。近年来,我市依法推进人防工程建设,工程总量持续增加,工程体系逐步完善,为提升城市综合防护能力提供了重要支撑。与此同时,由于长期存在的体制机制问题,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还存在薄弱环节,一些“结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影响了人防工程战备效益的有效发挥。为进一步加强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防工程属于国防设施,按照《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收取的停车费、租金,应当保障该人民防空工程的维护管理和停车管理的必要支出。出售防空地下室为违法行为,各县区国动办要加强监督检查,依法制止、纠正。
二、防空地下室可以租赁给小区业主按照该工程办理平时使用证时确定的平时功能使用,防空地下室平时使用不得影响其防护效能。住宅小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实行物业管理和专业维修养护相结合的制度。
三、各县区国动办要切实履行职责,定期组织开展人防工程维护管理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回头看”。加大对承接人防工程物业服务的企业、战时防空专业设备维护专业机构、社区人防机构人防工程维护管理岗位人员的培训,规范人防工程维护管理操作流程,增强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维护和管理能力。
四、各县区国动办要积极配合人防工程领域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积极与相关检察部门做好沟通,按照检察机关的要求及时整改到位,并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及时反馈。各县区国动办要及时向市国动办报告本地区收到检察建议书及推动问题整改情况。
六安市国防动员办公室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