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建设的条件是什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国动办发布时间:2024-05-09 15:39
字号:

(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深度小于三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 

(2)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 

(3)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4)所在地块被禁止、限制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 

(5)应建人防工程面积小于1000平方米(含)的; 

(6)应建防空地下室合理划分防护单元后,剩余面积小于500平方米的; 

(7)所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地块内已建防空地下室达到国家或省人民防空规划控制要求的; 

(8)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