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罗平参加政风行风热线访谈内容实录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人防办发布时间:2021-05-06 0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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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今天我们有幸邀请到六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罗平做客政风行风热线直播室。首先呢,我们请罗主任跟听众朋友们打个招呼。

【罗主任】:主持人好,收音机前的听众朋友们,大家上午好!很高兴再次来到政风热线节目和大家进行空中交流,我是六安市人防办主任罗平,十分感谢《政风行风热线》为我们提供了和听众朋友沟通交流的平台。借此机会,我首先代表市人防办全体工作人员,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和帮助我市人防事业发展的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主持人】:感谢罗主任的真诚表态!

俗话说,国无防不宁,民无防不安。人防工作是构成强大国防的基础性工作,是捍卫国家安全、维护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增强综合国力,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维护国家安全利益的一项战略措施。能否请您跟我们谈一谈人民防空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罗主任】:好的。《人民防空法》规定,人民防空的任务是:“国家根据国防需要,动员和组织群众采取防护措施,防范和减轻空袭危害。”综合来说,就是“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具体来说,平时任务主要是建人防工程、人防通信警报;组建人防指挥部、防空专业队伍;开展防空宣传教育;组织人防训练及人口疏散演练;指导重要经济目标防护等工作。战时的主要任务:适时发放防空警报,组织人员、物资疏散掩蔽,组织城市管制,消除空袭后果,配合军队作战等。平时服务:就是利用人防战备资源,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城市建设,服务民生。应急支援:就是积极参与政府应急性行动,充分利用人防资源为应对和处置平时突发事件、抢险救灾和应急救援提供支援保障。

【主持人】:最近我省修订了《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请罗主任为我们简单介绍下本次修订主要做了哪些方面的修改?

【罗主任】:是的,《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1998年8月15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2016年进行了一次修改,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省人大法工委组织了新一轮修改工作,本次修改于2020年9月29 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改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1. 与时俱进地确立了人民防空的性质、方针、原则和使命任务。

2.突出了重要经济目标防护建设。

3.强化了人防工程规划管理。

4.优化了人防审批流程。

5. 体现了人防“应急支援”使命职责。

6.固化了经验做法。规定建设防空地下室,应当按照设计图纸在实地设置明显标志标识。

7. 填补了法律空白。规定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改变人民防空工程主体结构,拆除人民防空工程设备设施,或者采用擅自改变利用用途、不维护管理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等其他方法,危害人民防空工程安全和使用效能的”。专门设立了禁止性规定及对应罚则,规定对个人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弥补了法律空白,提升了监管效能。

【主持人】:群众对人防车位只售不租的问题关注较多,请问人防车位可以出售吗?

【罗主任】:所谓的“人防车位”,准确表述为“结建人防工程内,平时用于停车功能的车位”,是开发企业按照人防和规划部门要求在防空地下室内建设的车位,属于结合民用建筑建设的人防工程,应从4个方面进行厘清:(1)建设单位在住宅小区结合民用建筑建设的人防工程,人防部门对其战时防护功能进行审查审批,确定战时功能用途;(2)结合民用建筑建设的人防工程,按批准的平时使用用途,可以用于停车、储物、商场、超市等使用。(3)人防工程都在地下,但是地下的不一定都是人防工程,只有按照人防战术技术要求建设的地下工程,才称为人防工程,人防工程的区域和范围有明显标识,通常一个小区内的地下人防工程绝大部分都是停车场。(4)人防工程属于国防战备资产,战时由国家无偿征用。《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六安市物业管理条例》均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依法配建的人民防空工程平时用作停车位的,应当向全体业主开放,建设单位不得将停车位出售、附赠;出租的,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主持人】:各位听众朋友您正在收听的是《政风行风热线》节目,今天做客我们直播间的嘉宾是六安市人防办主任罗平。现在已经有很多听众朋友参与进来了,让我们来接听这位朋友的电话。

【主持人】:喂,你好,这位朋友,请问您有什么问题?

【听众】:您好!我是恒大御景湾小区的一名业主,我所在楼栋地下为人防车位,我已租用车位一年多,近日更换了一辆电动汽车。向物业提出申请安装充电桩,物业答复是不可以。就此问题想咨询一下,人防地下室内能否安装充电桩,如可以安装,如何申请?

【罗主任】:这个问题由我办人防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王少华副所长为您解答。

【王少华】:好的。国家鼓励发展新能源汽车,如果达到人防工程内安装充电桩的条件,应当允许安装。确需安装的应办理人防工程改造行政许可,由人防工程所在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向市人防办提出申请,申请资料中需有施工图及原设计审查中心的审查意见,市人防办按照报审资料,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安装。

【听众】:目前国家对人防工程的权属问题是怎样规定的?

【罗主任】:目前国家对人防工程所有权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对人防工程使用权、收益权作了一些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国家鼓励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服务。平时利用人民防空工程,不得影响其防空效能。”

目前人防工程主要由四个方面投资构成:一是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二是政府投资建设的安置房、廉租房等配建的人防工程。这些人防工程产权属于国家所有。三是社会组织主动投资建设的人防工程,主要是社会组织吸引社会资金在街道、公园、绿地下面修建的人防工程,这些人防工程产权、收益权归投资者所有,并可以出租、出售(如我市解放路地下商业街人防工程)。四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法配套建设的人防工程,主要是开发商按照法定比例和要求修建的防空地下室,现实中人防工程权益争议主要是体现在这些工程的使用收益上。

【听众】:东城御景小区人防工程一直未启用,门是关闭的,是怎么回事?

【王少华】:东城御景小区是近期才通过我办竣工验收的一个工程,暂时还未办理平时使用证,未投入使用,所以门是关闭的。

【听众】:如何分辩人防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

【孙全跃】:人防地下室和普通地下室有明显的区别,首先,人防工程口部有人防工程指引牌,人防地下室车辆坡道侧面墙壁上挂有人防工程平面图和管理制度,工程内部室内标识牌,新建的人防工程的墙面还增加了黄色的腰线,车位上标有“人防车位XXX号”。多数小区的普通地下室和人防地下室是相连的,也就是说不是所有的地下室都是人防工程,人防工程只占地下室的一部分。

【听众】:我还是有点不明白如何区分人防车位,能不能在哪里查到小区人防车位的具体位址?

【罗主任】:广大市民可以通过人防网站公示公告栏查询各小区人防工程的面积和具体位置,也可以前往市中央公园内的民防科普馆查询,市民防科普馆内有一个展项就是“我家门口的人防工程”,大家可以前往查看。

【听众】:我于2012年在和顺名都城小区买了一个车位,经了解是人防车位,购买合同和发票均找不到了,现在想退款,请问怎么办?

【王少华】:您购买的是否是人防车位,是购买还是租赁,您现在没有直接凭证。针对您提出的问题,我们需要调查核实后,才能给您答复。如情况属实,开发企业同意退款的情况下,也需扣除你这几年的车位租赁费用。麻烦您留下号码,核实后我们给您回复。

【听众】:我住在寿春华府安置小区,我们小区里的人防工程脏乱差,无人管,找物业,物业说移交,这个人防工程到底该归谁管?

【王少华】: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按照下列类别确定维护管理责任单位:

(一)人民防空指挥工程、公用的人员掩蔽工程、疏散干道工程,由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

(二)防空专业队、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专用工程,由防空专业队组建部门和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等部门负责;

(三)商业开发性民用建筑和政府投资的保障性住房依法配建的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的人民防空工程以及其他人民防空工程由建设单位或者使用人负责。

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由该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责任单位委托专业机构维护保养。维护保养应当遵循人民防空工程维护管理技术规程和标准。

人防办职责是维护管理指挥工程、公共工程,对“结建”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开展监督检查,依法督促指导相关单位和个人落实维护管理责任。

【主持人】:由于时间的关系,今天和罗主任的交流到这就要告一段落了。

非常感谢大家的参与,同时也感谢罗主任做客我们政风行风热线直播间,详细解答听友的咨询问题。虽然我们的节目就要结束了,但我们与听众朋友的真诚交流和沟通还将继续。

【罗主任】:是的。我衷心希望各位听众、各位朋友能继续关心、支持人防工作,并通过各种形式、各种途径加强对我们工作的监督,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我们的服务咨询电话:3378506,3378523,我们将及时给予答复。

最后,感谢《政风热线》栏目的所有工作人员,谢谢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再见!

【主持人】:感谢各位的收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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