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印发《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各人防工程责任单位、市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安徽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深刻汲取“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扎实开展全省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六安市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
六安市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4.29”长沙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防范遏制人防领域安全事故发生,根据省人防办、市安委办工作部署,决定开展全市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力争通过100天的专项排查整治,摸清我市人防工程基本底数实情和安全现状,重点对早期、结建、公用、指挥所工程和人防部门出租的各类房产,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进行分类处置,确保安全。进一步完善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整治长效机制。
二、组织领导
市人防办成立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全市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工作。
组 长:罗 平
副组长:黄 源
成员:孙全跃 王少华 周泽玮 孙玉娟 王璨 姚慧
三、整治重点
(一)早期人防工程。结合人防工程普查,摸清早期人防工程数质量,重点检查整治工程实体以及地面附属物的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对工程口部及内部状态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工程口部安全管理及实体结构安全情况,有无结构开裂、变形、渗漏水、墙体或拱顶坍塌等存在危及工程结构安全和地面建筑、道路交通、人员安全的质量安全隐患,对受工程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地面附属物进行排查,重点检查地面附属物类型、居住人口数量、房屋质量状况等。开展安全检测评估,掌握工程内部结构、设备设施、管线现状和地面附属物结构裂缝、地基沉陷等发展变化。重点做好工程结构加固,消防、进排风、照明设备设施和供电线路的检查检修等。要按照《安徽省早期人民防空工程分类处置技术导则》(皖人防〔2021)48号)要求,对早期人防工程进行等级评定和分类处置。对长期闲置未使用的人防工程要加强管理,防止无关人员误入工程内部发生安全事故。
(二)结建人防工程。开发利用的人防工程,其责任单位要开展全面排查,检查其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通畅,疏散指示标志是否完好;人防、消防设备设施是否有效,防火、防汛安全措施是否落实;以及用水用电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在建的人防工程,重点检查人防设备设施安装现场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三)公用人防工程。重点检查工程出入口、维护管理、消防安全以及主体结构情况。排查人防工程专用设备、排水防汛设施、消防灭火器材、用电线路、应急照明等设备设施维护管理情况,应急预案、应急措施制定落实情况。工程日常使用中是否存在占用、堵塞、毁坏人防工程及其出入口等危害工程正常运行使用和破坏防护效能等情况。
(四)人防指挥工程。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检查用电和消防安全、设备设施安全运行情况等。组织开展设备设施检修,调试发电机检查其运行状态,检查通风、空调、给水、排水设备以及各类配、变电设备是否保持正常运转状态,各指示仪表、安全保护装置及控制装置是否灵敏、准确、可靠,有无定期维护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等。
(五)人防部门出租的各类房产。由人防部门对外出租的各类房产,要及时联系承租主体责任人,对其提出安全责任要求,并会同承租人共同检查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四、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8月底,为期100天,实施全市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百日攻坚行动”。
(一)摸底排查(6月底前完成)
各人防工程责任单位要认真开展全面自查,确保不留死角。人防主管部门要动员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隐患排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在充分评估基础上,全面系统排查安全风险,做到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全覆盖。
(二)分类处置(8月底前完成)
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要做到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人防工程,制定整治行动方案,建立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处、销号一处。整改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三)巩固提升(长期坚持)
各单位要在摸底排查和分类处置基础上,完善人防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持续推进人防工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针对重难点问题,要加强跟踪整改,实施闭环管理,建立人防工程安全生产整治长效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推动专项整治工作,立即组织开展人防工程安全专项排查工作,坚决防止我市人防系统发生类似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二)突出重点,彻查隐患。各单位要认真汲取事故教训,严格落实“三个必须”原则和行业监管责任,坚持全面摸底与排查相结合,重点对建造年代较早、长期失修失管以及擅自改变用途的人防工程进行排查整治。
(三)严厉执法,严肃追责。各县区人防办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人防相关企业和负责人认真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对专项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县区人防办将专项整治情况总结和措施清单于8月31日前报送市人防办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所。
联系人:王璨 联系电话:0564-3378523
附:安全生产专项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1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整改措施清单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工程名称 |
工程类别 |
问题隐患 |
整改措施 |
整改时限 |
责任单位 |
整改进展 |
备注 |
1 |
|
|
|
|
|
|
|
|
2 |
|
|
|
|
|
|
|
|
3 |
|
|
|
|
|
|
|
|
审核人: 填表人: 联系方式:
填报说明:
1. 工程类别包括人防指挥工程、早期人防工程、公用人防工程、结建人防工程等四类。
2. 整改进展截至填报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