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
各县、区人防办,行政审批科、综合科、人防审批窗口:
为认真落实六安市《关于印发<提升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质量实施细则>的通知》(六营商办〔2020〕23号)和安徽省人防办《关于做好工业生产、物流仓储项目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审批及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皖人防综〔2021〕27号)要求,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人防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现印发本通知。
一、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是指:建筑物高度不超过24米,无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不超5000平方米,功能单一、技术要求简单,建筑物性质为为普通标准厂房、仓储等工业项目。
二、人防窗口对“工改平台”推送的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在规定的办理时限内予以审核确认。
1、对属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类项目范围的,予以确定,不需要修建防空地下室,不缴纳易地建设费。
2、对不属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类项目范围的,及时提出不符合意见,并说明原因,通过“工改平台”反馈综合窗口。
三、人防窗口完善办事指南和申报材料清单,主动为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提供政策咨询和指导协助。
四、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适用范围和认定程序,按照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我市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范围和审批时限的通知》(六建审改办〔2022〕3号)执行。
五、行政审批科、综合科要加强对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管,人防审批窗口要建立项目办理档案资料和电子台账,对在建设过程中或建成后建筑物性质变更为民用建筑的项目,要求建设单位(申请人)重新履行人防报建手续,修建人防工程或申请缴纳易地建设费。
六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六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关于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免收人防易地建设费的通知.doc